9月26日,是第二個“吉林生態日”,為增強群眾保護野生動物和生態環境的法律意識,切實保護林區森林資源及野生動物,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延邊林區分院及琿春林區人民檢察院干警以“立足檢察職能,護航虎嘯山林”為主題,采取多種形式,開展了法治宣傳活動。
“檢察官吶,如果沒有采伐許可證,在我自己家承包地上清理點兒雜木,不在國有林區內砍伐樹木,是犯罪嗎?”
“大爺,咱們個人所有的林木也是國家森林資源的一部分,如果亂砍濫伐屬于自己所有權的林木達到一定數量,也有可能構成濫伐林木罪的。大爺,這個宣傳冊里面還介紹了很多國家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種類,您拿回家仔細看看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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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中,通過庭審觀摩、設立檢察咨詢臺、擺放宣傳展板、發放宣傳手冊及環保袋、LED電子屏循環播放宣傳片、參觀國家林草局東北虎豹監測與研究中心等形式,宣傳林區檢察機關相關職能、受案范圍、線索舉報途徑,普及相關法律法規,現場解答群眾提出的生態環境法律問題,向廣大群眾詳細講解涉林違法犯罪知識,鼓勵群眾發現生態環境問題線索及時向檢察機關反映。
本次宣傳活動,共發放宣傳冊、環保袋等500余份,接受群眾咨詢30余人次。
來源/琿春林檢